卫计委:优先安排失独家庭成员入住公立养老院

2013年12月26日16:3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今天,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国家将着力做好这些家庭的养老保障工作,除优先安排入住公立养老机构外,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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